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
机构信息
地区: 平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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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电话: 0376—6366508
地址: 信阳市羊山行政办公区三号楼3203室;邮政编码:464000
详细介绍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制工作,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

(五)积极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工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自立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

(六)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工程,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钢铁、有色金属、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政策和建议,依法规范和整顿其经营秩序。

(十二)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与奖惩。

(十六)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行业信息发布、编辑内部刊物;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职业准入、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二级机构人事管理,办理所属单位科级干部考核任免事项等。

(二)规划与产业政策科(挂招商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工业、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动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指导企业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招商引资、出口创汇等工作。

(三)运行监测协调科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分析省内外、市内外工业形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做好工业经济发展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发展动态,建立重点骨干企业直报制度,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四)中小企业服务科

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协调企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风险投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投资,指导、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五)政策法规与安全生产科

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节能与原材料工业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市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矿产工业管理工作。

(七)科技与装备工业科

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和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国防科技工业事务协调与管理工作;承担通用机械、汽车、农用汽车、民用船舶、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消费品工业科(挂食品工业办公室牌子)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工业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定食品工业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九)网络信息科(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三网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2010年年底前实现无纸化办公。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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