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巩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371-64353419 |
地址: | 巩义市紫荆路街道行政西街7号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县(区)规划,完善规划制度;统筹协调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指导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检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定全市财政、土地等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负责全市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国际通道网络和通关环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
(七)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
(九)推动实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
(十)跟踪研判全市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枢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市枢纽经济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
(十四)健全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