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蔡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
电话: | 0396-5909662 |
地址: | 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东侧 |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大中专毕业生离校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拟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工作和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监督、指导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县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