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教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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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正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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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统筹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贯彻落实各类学校设置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

(七)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和群团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勤工俭学、教学仪器设备供应工作和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秘、机要、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教育舆情的监控与处置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类社会组织工作;管理、监督全县国家、省教育考试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统筹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中、小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及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参与制定教师招聘、安置政策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聘任上岗的实施;做好授权范围内的干部教育管理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作有关部门对全县教师工资核算拨付;负责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消和更名;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拨付和管理教育经费;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改革;编制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

(四)基础教育股

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指导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落实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全县中小学用书的选用工作,推进教学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

(六)教师教育股

拟订教师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导性教学文件;承担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县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的相关实施工作;配合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七)教育督导办公室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高中及高中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起草县级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协调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办公室部署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督学培训;承办正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民办教育股

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工作;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学籍管理,以及招生简章、广告的备案;负责民办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九)党风政风办公室

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承担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信访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确认事项、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奖励事项和行政许可规定的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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