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 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 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
电话: | 0371 - 86086868 传真: 0371-86086868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未来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金水区机关单位办公楼21层 |
(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 ”培育发展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旅游市场,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五)开办各种类型培训班,辅导并培训群众文化艺术骨干,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
(六)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文化艺术网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七)研究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区文物调查、保护、宣传等业务工作。
(八)管理辖区内的书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软件市场、印刷市场、娱乐市场经营活动及其它文化经营活动。
(九)审核登记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经营项目。
(十)对辖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稽查、登记,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一)组织协调“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和旅游统计工作。
(十三)研究、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区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四)了解和掌握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旅游市场动态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十五)负责全区文化产业及文化创意产业的规划、发展工作,指导全区文化产业经营活动。
(十六)负责各类文献外借、内阅、检索、视听服务,实行业务和管理工作现代化、网络化、数字化,开展文献信息内外交流,实行文献资源共享。
(十七)按时完成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工作。
(十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审批职责。
(十九)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审批职责.
(二十)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职责。
(二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