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主要负责局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政令畅通,负责局会议的会务组织、各类公文办理、档案管理、各种报表统计上报、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接待群众上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等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综合执法大队
(一)负责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含马路市场)、机动车侵占人行步道和扒窗改门、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行使环境保护、城市道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噪声、废渣、有毒有害气体、烟尘污染和在侵占、破坏城市道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财务科
负责资金的筹措和具体管理机关经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局会计决策和报表工作;负责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核定经费预算工作;组织财务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
4、法规科
负责宣传贯彻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队伍内部的督察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处理执法纠纷。
5、人事科
负责全局的人事、劳资、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