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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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
电话: | 0310—5653262 传真号码:0310—5653262 |
地址: | 武安市中兴路752号 邮政编码:056300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总结谋划、汇报、调研报告和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
2、负责党组会、执委会、主任办公会、系统工作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记录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3、负责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党内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推进、督导、落实和创先争优工作;
5、负责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集体学习安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7、负责机关各类公文运转、来文来电处理、文件编号统发打印、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8、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党务、印章管理,协调机关内部工作关系;
9、负责综合改革、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承办;
10、负责年终考核、政务、党务公开、年鉴史志和大事记编纂;
11、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网站建设;
12、负责机关财物、办公用品采购调配、环境卫生、考勤、请销假管理、值班安排、后勤事务和接待服务;
13、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
1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业务科
1、负责系统业务经营、流通网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政策协调,开拓城乡市场,推广现代营销方式;
2、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履行市社出资人职责。
3、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食盐、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系统内部市场经济秩序整顿、打假工作;
4、负责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基层社、专业社、综合服务站、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建设发展;
5、负责绩效评估考核、业务经营报表、社卡信息管理、技能培训及创优工作;
6、负责技术、项目、资金、人才引进及开放办社工作;
7、负责指导行业协会、社团等农村经济组织和社会经济组织的组建和规范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8、负责各种经营证件的管理和年审工作;
9、负责标准化建设、产品认证、品牌推广、信息网络系统和展会展销的组织协调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人事科
1、负责干部人事、劳资、用工分配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奖惩、录用、登记、调配及复转军人安置、政策落实工作;
3、负责养老、失业、工伤、医保社会统筹基金的收缴,做好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登记等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离退休办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待遇落实工作;
6、负责老干部工作,落实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
7、负责机关人员考勤、请销假档案的存档备案。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财务科
1、负责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信贷的法规制度,指导系统财务工作;
2、负责协调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工作关系;
3、负责系统财务、会计核算、统计直报和财会人员培
训工作;
4、负责机关经费预算、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管理;
5、负责综合业绩考评和内部审计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安全科
1、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规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导检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负责监督指导系统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烟花爆竹危化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危漏房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日常监管,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
4、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和考核工作;
5、负责应急管理、武装、民兵和适龄青年征兵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管理科
1、负责基层网点规划建设和危漏房屋、仓储库房的维修改造;
2、负责基建项目的施工建设和质量监管,按程序做好勘察、申报、入库、招标、督办、落实、验收和结算工作;
3、负责基层土地、房产、合同、设施设备和门店承包费纠纷、经营欠账、集资借款等方面问题的化解、诉讼、处置和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基层社合法权益;
4、负责基层土地证件、房产契约、工程合同、买卖协议、法院判决书等重要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七)综治科
1、负责全系统信访工作,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查了解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疏导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负责对各单位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常态化排查和化解,及时掌握信访底数和越级上访信息;发生越级访后,协同包案领导、包案人员和责任单位领导做好接访、化访、稳控和现场处置工作;
3、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督办落实和反馈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法制培训、宣传、考核以及合同文本审查、普法教育、司法工作;
5、负责系统各种信访积案、疑难遗留问题化解以及涉法、涉访、涉诉案件解决、减债解困推进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处理。
6、负责市委、市政府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的安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