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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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
电话: | 0310—5639919 传真号码:0310—5639929 |
地址: | 武安市中兴路建设大厦7楼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56300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公文、信息、机要、档案、会务、接待、车辆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信访和督导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理论教育和通讯报道工作;承担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责任;指导局属单位宣传工作;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宗教和民族事务工作;负责政工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妇委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部门预决算、机关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决算和报表工作;负责核定本系统财政拨款单位的经费预算工作;组织财务检查、监督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
全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局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配套服务项目和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牵头与市行政审批局对接,负责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信息收集、传递、汇总及协调工作;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活动进行监督核查。
负责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局属单位和对口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局系统内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全局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负责政工职称管理工作;负贵全局千部职工的录用、聘用、调配、统计工作;负责局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计划编制、申报等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全局群团组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千部管理工作。
(二)城市综合管理科
负责组织拟订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计划,审查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负责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专项规划、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相关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市政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行、文明施工和优质服务工作;参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场站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停车场建设工作;参与城市防汛、防震抗震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用地的征迁和补偿,协调征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征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征迁工程预决算审查。
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燃气、城市排水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燃气、城市排水方面的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城市燃气、城市排水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城市燃气、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监督检查行业安全运行和优质服务工作;承担城市燃气、城市排水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责任;负责燃气加气站规划液化石油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维修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市中心城区的市容市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拟订市容市貌的专项规划、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容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市容景观规划、建设和治理;负责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物及设施和户外广告、宣传牌、霓虹灯、灯箱、电子屏幕、画廊设置等市容市貌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牵头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进行专项清理,负责道路红线以外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机动车洗车场和夜景亮化的监督管理。
负责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环境卫生的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环境卫生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无公害处理和消纳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贮存、清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承担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责任;负责对城区卫生责任单位的达标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环卫机械设备的计划编制和产权管理工作;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供热的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供热行业的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城市供热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热行业的设计、建设及维护工作,监督检查行业安全运行和优质服务工作;承担城市供热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热经营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提出行业产品价格、服务收费的调整建议;负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生产运营和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局属单位绩效考核、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市中心城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和考核结果的运用;负责城市运行监测平台相关数据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综合协调;负责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任务分配、协调及督办;负责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督导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政策、标准、规范,并进行督导、协调、落实;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承担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