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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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5653162 投诉举报电话:0310—5653162 |
地址: | 武安市纸厂路南头洺湖宾馆院内 |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范;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林业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林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市林业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审批和监督全市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审核指导林地征用、占用管理。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湿地保护及荒漠化防治规划;监督湿地和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病疫监测;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承担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全市果品、蚕桑、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工作。组织指导果品、蚕桑、花卉的结构调整、基地建设、品种改良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果品质量安全,负责果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监督各产业及山区综合开发对森林、林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申报重点林业产业项目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八)管理市级林业资金。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基层林业工作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