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永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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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6691050 |
地址: | 邯郸市永年区辛庄堡乡人民政府 |
乡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筑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加强水利建筑、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4、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5、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人民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力、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8、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9、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政府各种文件的起草、审核、编制印刷、发行,上级公文的传阅、管理,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2、负责各项基础数据的统计和信息反馈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3、搞好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帮助领导谋划发展思路,研究制定适合本乡实际的各项方针政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充足而科学的依据。
4、抓好监督督促检查,及时督促检查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重要任务、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及其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保证领导决策的贯彻落实。
5、负责乡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接待各级来信来访和上级及其他单位来人来客。
6、负责乡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供应等服务。
7、围绕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8、根据领导的批示和工作需要,协调部门之间、乡村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各方面的关系,对重要问题做好调查研究,向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督查乡党委、政府各项重要决策的落实。
9、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乡党委、政府会议决议事项及乡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领导报告。
10、负责乡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乡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1、协助党委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12、负责机关工作秩序、环境卫生、纪律、作风、工作效率的检查督导。
13、负责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
(二)财政所工作职责:
1、主管全乡财政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乡经济发展规划。
2、负责全乡经济工作,结合本乡实际,组织发展乡村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
3、负责财政、税务、工商等收支工作,监督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4、为党委、政府提供或起草全乡的宏观经济发展规划和微观实施措施。
5、监督各村以及乡村集体企业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犯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党委、政府。
6、负责全乡财务人员的培训、财经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工作。
7、办理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民政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村委会、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
3、责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补工作。
4、负责农村退伍义务兵安置和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5、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指导生产自救,发放救灾款物,做好困难户临时救济、定期救济和农村“五保户”的五保供养工作。
6、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7、负责殡葬改革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8、兴办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
9、负责各项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0、承办乡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司法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3、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4、承担社区矫正日常二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法制传教育工作。
7、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