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应急管理局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全区安全生产现状,根据安全生产状况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 (二)组织对重点企业和重大事故隐...
机构信息
地区: 永年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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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 1:30-5:30
电话: 0310-6821920 0310-6821920
地址: 邯郸市永年区政府街81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全区安全生产现状,根据安全生产状况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

(二)组织对重点企业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和评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三)监督事故隐患的整改,参与重大整改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对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科学的结论和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意见;

(五)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发布全区安全生产情况;

(七)负责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八)对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装置和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

(十)综合监管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永年区应急管理局内设7个科室

(一)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拟订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相关经济政策,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

(二)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相关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火灾防治管理科职责

负责监督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四)防汛抗旱科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职责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煤炭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相关企业落实煤炭行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工作。组织煤炭行业教育培训。负责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和煤矿关闭退出等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监督煤矿灾害防治,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职责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无人看管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七)地震和地质灾害管理科职责

组织开展辖区内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负责指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参与辖区内抗震救灾及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业和志愿者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推动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并参与管理。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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