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肥乡区分局
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主任:张静 副主任:杜采芸(负责办公文秘)、田超风(负责车辆管理) 职员:袁胜超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运转、重要会务、机要保密、...
机构信息
地区: 肥乡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电话: 0310-8555404
地址: 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西137号4-5层
详细介绍

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主  任:张静

副主任:杜采芸(负责办公文秘)、田超风(负责车辆管理)

职  员:袁胜超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运转、重要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局领导公务活动等机关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保密、建议提案承办、公务接待、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报告、领导讲话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承担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局创新改革任务的谋划、分解、督办工作;环境信息网建设;负责与区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与市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科(加挂大气污染防治科牌子)

科长:张燕国

职员:粟素芬、杨杰、郝占杰(司机)

工作职责:组织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组织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措施,配合协调、督查全区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大气污染区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问责八清理及微腐败工作;负责与区行政审批局对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行政许可及相关的服务事项;受邀请参与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大气环境监测工作由环境监控中心具体实施。)

负责与市大气处、监督管理处、产业办、环保工程服务中心、环境保护研究所、规财处(环境规划方面工作)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污染控制科(加挂水污染防治科牌子)

科长:程波

职员:郭晓静、王雅菲

1.水污染防治方面:负责全区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形势分析研究;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水体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对排污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组织开展水环境监测与环境应急业务;组织拟订重特大涉水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协调调查处理。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受理、综合、分解、下达督导落实和收集反馈(水环境监测工作由环境监控中心具体实施。)

2.辐射方面: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事宜;对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

3.人事方面:负责人事和社会保障工作。工资调整及变动、办理职工离岗退养和退休手续、管理职工人事信息档案、填报各种人事方面的申报表和统计报表等;

4.其他方面:负责谋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等工作;

负责与市局水处、监管处(核安全、辐射方面)、人事处、法规处(清洁生产审核)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加挂土壤污染防治科牌子)

科长:牛晓燕

职员:王佳鑫、张云龙

1.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信息方面:组织编写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材料;负责环保图书及《中国环境报》的征订发行工作;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负责新闻宣传报道、环境信息上报和环保典型案件曝光。负责环境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2.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负责全区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界转移许可制度;负责土壤总量控制工作;监督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与环境应急业务;组织拟订土壤方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协调调查处理。承担全区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综合性工作;(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由环境监控中心具体实施。)

4.其他方面:组织开展单位干部职工扶贫和“一帮一”帮扶、

文明城创建、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市局土壤污染防治处、宣教中心、自然处、环境信息中心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科(禁烧办)

科长:徐永刚

职员:李照静、李辉、王兆涵、于洁、马丽萍、韩帅(司机)

负责城区范围内相关单位精细化管理、纪检、后勤等日常工作;拟定全区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对禁烧工作实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征地拆迁等工作。

负责与监察室及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与市禁烧办的沟通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科

科长:郝花芳

职员:贺红燕

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的管理。

负责与市局规财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环境执法大队(加挂法制科牌子)

1.环境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局环境执法大队文字性材料的编写和上报工作;负责环境执法文书的审核、把关;环境信访工作的受理、综合、分解、下达、督导落实、收集反馈;负责台账、资料汇总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大队各项业务工作数据的搜集、整理、上报和归档;负责环境执法大队各项日常业务工作进展和局重点工作、局领导重要交办事项等工作情况的搜集、整理、上报和归档;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2.环境执法中队: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辖区内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现场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环保的议案或提案;配合有关科室做好专项执法检查、摸底调查等工作;

 负责与市执法支队、督查中心、法规处、信息中心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环境监控中心

主  任:邵  宾

副主任:杜凯彬、陶建峰、王爱萍

职员:赵楠、申林、李晶、赵志岩、闫志阳、王鑫

负责全区范围内国控、省控及市控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等监测工作;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维护、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维护;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工作;负责有机产品示范基地创建、环境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汇集和储存环境监测数据、资料,适时向上级呈报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动态报告;参与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定实施流域生态补偿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等工作。

负责与市局监控中心、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的沟通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环境信访举报中心

主任:李占国

职员:宋丽强

负责环境信访举报来电、来访的接待、交办,督促相关中队查处信访案件,按时上报信访查处结果。

(十)扬尘管理办公室

主任:孙少锋

副主任:董全领(兼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职员:袁建梅、董晓雯、张文超(司机)

负责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标准、措施、完成时限;承办上级扬尘治理相关日常工作;负责污染源排查、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工作。

(十一)机动车污染防治科(江泉汽车综合服务服务区)

科长:刘菲

副科长:张丽娟

职员:杨凯、袁胜超、霍坛成、刘魏超

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对机动车重点企业、重点用车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机动车环保检测单位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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