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邯郸市肥乡区商务局、邯郸市肥乡区投资促进局、邯郸市肥乡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邯郸市肥乡区地...
机构信息
地区: 肥乡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 0310-8562346 传真号码:0310-8562414
地址: 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东1号 邮政编码:057550
详细介绍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邯郸市肥乡区商务局、邯郸市肥乡区投资促进局、邯郸市肥乡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邯郸市肥乡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接受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拟订我区中长期外事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区领导参加重要涉外活动的外事工作安排。区政府办公室的相关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肥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肥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区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肥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九)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智库管理与日常运转,承担区政府智库专家的服务、协调、保障等日常工作。

(十五)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掌握、整理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区政府工作情况,超前研究分析各方面的动向,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建议。

(十六)对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围绕区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十八)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区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区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十九)承担我区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区与港澳的交往。

(二十)承办区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区各领域对外交往。

(二十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统筹管理我区邀请外国人来华相关事宜。

(二十二)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二十三)负责我区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区的涉外事务。

(二十四)办理来我区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区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五)完成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十七)拟定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二十八)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二十九)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和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三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十二)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三十三)监测分析全区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全区商务系统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十五)协调、配合中央驻肥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三十六)负责联系中央驻肥金融监管部门和驻肥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

(三十七)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八)负责全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意见。

(三十九)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

(四十)承担区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

(四十一)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十二)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全区直接融资工作。

(四十三)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四十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

(四十五)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相关工作。

(四十六)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四十七)负责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

(四十八)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

(四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趋势运作模式,拟定全年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十)负责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全区招商引资与协同发展推进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规范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和秩序。

(五十一)负责加强招商引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牵头组织专业性、行业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国(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谋划、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招商责任单位开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活动;

(五十二)制定、修订投资促进、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承担具体考核、通报等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包装、发布、推介工作;负责国(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平台,信息网络、项目库;负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治谈、签约、立项、选址、落地、建设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五十三)负责组织对国(境)内外重要客户的联络拓展、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洽谈;负责与外省、驻外肥乡商会、邯郸商会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和促进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负责对接央企,引进央企资金、项目及各项合作,做好央企服务工作,促进合作项目的建设。

(五十四)承担全区利用外资工作;对利用国内外资金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制定我区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十五)负责指导全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深度融入、协同发展;负责区域间资金、项目、人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合作工作,促进区域合作及项目建设;开展与省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

为区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督查室(对外称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肥乡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区委交办的涉及区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区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区政府重大专项督查;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组织承办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建议案的协调、督办;负责人大、政协会议与区政府有关议题的准备、区长列席会议的安排以及审议意见的协调、督办与反馈;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政府值班室

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负责《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印发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电子公务内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网站的监管、督导、评估;负责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系统建设及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综合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协调管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部分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舆情回应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整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区政府工作情况,超前研究分析各方面的动向,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建议;负责对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肥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区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秘书科

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接待工作;办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协助做好区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等工作;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的宣传策划;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收发文件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区政府值班工作;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与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承接的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全体会的组织、办理、落实工作;围绕区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区政府办公室内部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抓好区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的立项、分解和落实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法规科

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府办公室系统公文规范的指导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省、市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收发文件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信息科

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收集和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肥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行政财务科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题的收集和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工作;承担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纪检、人事管理、考核奖惩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出国政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社保、年金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内部控制、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医保手续;负责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个税发放缴纳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涉外管理科

负责全区涉外管理工作。承办区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区各领域对外交往;负责与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馆和驻华国际组织的工作联系;负责党宾、国宾、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涉外案(事)件;办理来我区采访的常驻外国及港澳地区记者相关事务;参与管理外国留学生工作;参与我区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外事职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我区开展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在我区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协调推进全区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负责综合协调区政府外事办日常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年度重大外事事项的情况报告和协调落实;负责外事相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承办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负责我区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指导申办签证工作;负责我区人员《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授权范围内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事宜,签发邀请外国人来华函电;负责我区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商贸科

研究拟订全区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负责提出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加油站和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牵头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货物进出口工作,拟订全区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服务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业出口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经济技术展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则、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指导推进直属企业改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保值增值;负责直属企业解困及直属企业需要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金融服务监管科

负责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区金融改草创新发展政策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落实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和对外金融交流合作,统筹推动全区金融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承担地方金融监管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联系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配合驻肥金融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加强监管,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有序对接全区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带头组织全区直接融资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开展全区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负责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区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

负责地方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和运行分析研究,制订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市场准入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市场准入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负责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查处置损害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金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负责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计划,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投资公司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全区金融风险的排查、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配合驻肥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政策解释、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三)投资促进科

负责投资信息平台和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库建设和管理;承担招商项目预审和评估工作;组织举办全区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建立招商工作体系、工作机制;拟定推进国内外投资促进、制定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区领导参与的重大项目对接活动和重大项目督导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各招商责任单位招商工作;负责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具体做好港澳地区招商工作;做好委托招商和代理招商;负责引进央企对接组织协调和入肥企业的跟踪服务,制定央企入肥工作计划和方案;负责谋划和推进与北京市、天津市、雄安新区的战略合作;联合北京市、天津市、雄安新区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负责做好对接北京、天津相关产业、项目转移工作;负责建立推进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协调会商工作机制;负责协调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土地和资金等要素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与外商投资有关的生产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承担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通报;制定并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区域协作工作;负责研究拟订经济技术合作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相关工作;负责与省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具体承担招才引智工作。负责提出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规划、目标,政策,拟订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日常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国家相关政策资金的申报工作;承担市对区利用外资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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