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丛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3113454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路41号;邮政编码:056004 |
丛台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107 、309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贯彻落实全市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督促交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承办市交通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区交通运输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全 区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贯彻落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贯彻落实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 实施,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贯彻落实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有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全市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 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贯彻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落实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五)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六)承担全区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依法 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七)负责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 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区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八)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 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负责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工具的组织协调。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承担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根据市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指导督促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 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市交通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