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丛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3136901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439号 ——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31) |
职能转变
1.增加削煤、文化产业、服务业统计,企业创新调查统计职责。
2.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
3.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订并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农业产业化、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工资、科技、城镇劳动力、城镇就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对外经济和旅游、民营经济、成品油流通、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村社会经济、服务业财务、企业(集团)、城镇住户、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城镇化发展、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民营经济税收、出口、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房屋、对外贸易、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及引进内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乡、镇(街道)的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组织管理、审批(备案)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统计调查项目、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管理全区统计登记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信息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协助管理乡、镇(街道)统计站;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组织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乡、镇(街道)统计站的统计经费和市、区财政提供的专项经费。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管理局内行政、文秘工作;研究区统计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财务、档案文件管理;负责组织全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搞好内勤服务;负责微机、网络维护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
负责全区综合统计工作,并对区经济运行情况及经济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检测及预警;负责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测算、收集、整理汇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加强资料的横向交流及开发应用,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区属、乡(村)、街道办事处各企业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原材料、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外经、外贸、外资企业、批零贸易业、饮食业、劳动工资、农业、科技、城镇住户调查、文化产业调查、社会发展水平调查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区各专业对口基层统计的业务基础建设,建立统计信息网络;定期编发全区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月报;准确及时完成各专业季报、年报、定期报表任务;全面地搜集、整理全区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全行业的统计数据,建立健全要素市场统计,开展市场调研分析,搞好抽样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各专业主要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开展专业调研分析;负责组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的编辑、汇总、整理、审核及编印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负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