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丛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3111375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150号 |
丛台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中共邯郸市丛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3、承担统筹推进丛台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
5、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制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司法局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设办公室、合法性审查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科、行政复议科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法律援助管理科、律师工作与司法鉴定管理科、政治处等9个科室。在辖区4个乡、1个镇、11个街道办事处派出16个基层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