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三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6-3551100 |
地址: | 廊坊市三河市新集镇府前街157号 |
根据《三河市新集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河市新集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具体职责:负责镇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记录、保密机要、人事管理、印章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机关值班、内勤、办公用房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公务车辆统筹管理和调度;负责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协助做好工资管理、财务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税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负责其他与党政综合办公室有关的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具体职责: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和人才服务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按照统一战线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民族事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负责镇机关、站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负责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撒销、范围调整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具体职责: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履行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巡查巡护、组建火灾扑救队伍、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定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火灾预防扑救;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具体职责: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
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按照职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治理中心)
具体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信息平台综合挥、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力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与市场监管、便民服务等平台的日常协调沟通;承担信息汇总、分析研判、流转督办、绩效评估等职责;负责统筹信息平台工作的协调、推进、提升、督促和指导;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效能;承担镇行政处罚事项。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具体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负责本辖区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领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负责加强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及其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负责本辖区健康中国建设,健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抓好任务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
具体职责: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重要农产品有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辖
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工作。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具体职责: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