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机构信息
地区: 三河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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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6-3212845
地址: 廊坊市三河市迎宾南路145号
详细介绍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及咨询服务;负责对市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三)承担统筹推进三河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审查、修改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某些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调解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廊坊市司法局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所建设。

(五)承担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同时,中共三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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