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睢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 |
电话: | 0370-3277300 |
地址: | 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128号 |
商丘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式,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商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一)研究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对警卫对象在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财务装备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丘市公安局机构设置情况
11个内设机构:警令部、政治部、监督部、警务保障部、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犯罪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
10个派出机构:前进派出所(前进分局)、平原派出所(平原分局)、白云派出所(白云分局)、中州派出所(中州分局)、建设派出所(建设分局)、新城派出所(新城分局)、东方派出所(东方分局)、古宋派出所(古宋分局)、宋城派出所(宋城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分局)。
5个直属机构:商丘市看守所、商丘市拘留所、商丘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商丘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商丘市公安局警官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