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拟订县级医疗保障政...
机构信息
地区: 卢氏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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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 ;
电话: 0398-7182718(局办)
地址: 卢氏县城关镇龙山路工商银行三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拟订县级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三)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省市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组织拟订支付标准,健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构建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卢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领导信息

刘建学(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刘亚岷(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综合协调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和人事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和业务经办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待遇保障股、财务人事股,联系医保中心。

呼延长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工作;负责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医药管理股、医保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行业扶贫办公室。

莫向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基金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稽查稽核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基金管理股、稽查稽核股。

岳  军(副主任科员)

负责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宣传、文明单位创建、统战、综治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办公室和驻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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