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徐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
电话: | 0312-8683355 |
地址: | 永兴中路181号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四)承担统筹推进徐水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文电、档案、调研、接待、车辆调度、考勤、值带班安排、行政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预决算、物资装备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工股(党建办)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政治建设、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理论中心组和全系统政治学习、教育活动的方案、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警务警衔管理、职称工作;负责老干部和退役军人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干警的素质教育培训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各党支部和全系统的党建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总结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局党组与全系统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巡视整改、意识形态、政法系统“三同步”工作。
(三)法制办(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核发、管理;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协调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督促乡镇(办)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区直各单位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接受区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对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负责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区12348法律服务及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四)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宣教股)
承担处理徐水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拟订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各行业和基层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指导法治宣传报导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基层股)
监督、指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安置帮教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