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
机构信息
地区: 徐水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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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电话: 8683281
地址: 保定市徐水区永兴东路2号
详细介绍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生产质量管理,协调推进工信系统名牌战略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区医药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研究拟订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区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拟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区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实施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确定资金使用方向;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七)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证照齐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五)牵头建立统一的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资金协调、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监督管理上级下达的财政科技计划专项。
(十六)监督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七)监督实施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十九)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二)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冀相关事宜。
(二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五)承担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股

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简报、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财务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作。
(二)工业运行管理股
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式,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区减负办日常工作。
负责承担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人员培训;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全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原材料工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区原材料工业运行态势分析预测;承担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装备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负责全区装备工业运行态势分析预测;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承担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区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消费品工业运行态势分析预测;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组织拟订全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证照齐全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工业发展规划股
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全区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相关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负责工业强区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政策建议;负责组织起草促进工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草案;负责烟花爆竹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初审。
研究全区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问题;承担促进全区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工业文化发展、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促进工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企业申报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指导工业节能装备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负责辖区内汽车工业资源的协作生产和合理布局;开展行业企业的调研活动;收集国内外汽车行业市场信息,负责行业信息宣传报道;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品支持政策,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经济管理干部和职工教育培训;开展政企、银企、产需对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技术的国际合作交流。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提出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统筹指导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负责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实施信贷补偿;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四)科技股
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建设科技专家库;拟订全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申报科研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实施、进度审查和鉴定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区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组织在国(境)外和区内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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