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马村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91-3958903 |
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805号 |
一、机构职能
马村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
(二)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落实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完善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合建设。
(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政策法规和待遇保障股
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股
下设事业单位社会医疗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