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舞钢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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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电话: | 0375-8122673 |
地址: | 舞钢市垭口温州路北段(32号院)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全县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规划全县教育布局和结构优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及教研教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四)指导全县学校、幼儿园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设立、审批、审核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核定编制总量内,提出增减调剂教职工编制意见,统筹优化使用;负责全县教师调配、聘用、交流、考核、评先评优、奖惩、退休、抚恤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师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任免、管理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域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应用。
(九)负责全县学校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依规或授权开展督政、督学和教育监测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系统内信访、防范邪教等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学校、幼儿园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创建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
局机关包括:机关办公室、普通教育股、人事股、教师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发展规划股、财务股、安全应急管理股、思想政治工作股、党风行风督导股、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股等处室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