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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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
电话: | 0375-4945519 |
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15号院 |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布置和指导全区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现代化工程;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
(六)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社区教育、社会体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督查工作;负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现代化工程。
(八)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计划、财务、统计、审计及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对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统计工作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和机关财务管理、教育费附加的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检查和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年初教育经费部门预算和年底决算工作;负责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的统计汇总工作。
(二)人事股。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区属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配备、任免、奖惩、调整和学校教师人事调配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教职工年度考核、干部档案管理、工资调整、评先评优等工作;负责辖区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申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业务工作。
(三)教育体育管理股。全面贯彻国家《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普通中小学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检查指导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检查指导中小学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中小学生的学业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工作;会同有关股室报批中小学校的建立、撤销和课程的规划设置工作;协助有关股室编制普通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特殊教育发展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工作;负责体育竞赛、课间操评比以及体育优质课评选工作;负责组织、举办全区中小学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督促检查全区中小学体质健康数据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学生体质防疫、保健工作。
(四)安全信访股。负责统筹协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学校落实安全稳定防范措施及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协调处置安全稳定重大事件;协助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管理工作;受理涉及全区教育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检查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相关工作。
(五)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办。负责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统筹推进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有关工作,组织推进重大教育改革有关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