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水利局
内设科室: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加挂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牌子)、计划建设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河长制办公室(加挂水旱灾害防御股牌子)。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
机构信息
地区: 新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电话: 0379-67290615
地址: 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915号
详细介绍

内设科室: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加挂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牌子)、计划建设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河长制办公室(加挂水旱灾害防御股牌子)。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我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负责引水工程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和利用,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前期项目县建设及遗留问题;负责饮水安全工程岁修和维护。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13、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水利行业执行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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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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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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