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医疗保障局
老城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有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
机构信息
地区: 老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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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冬季8:30-12:00,14:30-18:00
电话: 0379-60660168
地址: 洛阳市老城区经八路与状元红路交叉口古都集团323房间
详细介绍

老城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有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规定,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指导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洛阳市老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洛阳市老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洛阳市老城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于洛阳市老城区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洛阳市老城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洛阳市老城区医疗保障局,洛阳市老城区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单位领导

  魏彦武   负责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赵红涛   分管综合业务股

局长吕玉洁   分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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