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老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冬季8:30-12:00,14:30-18:00 |
电话: | 0379-60660168 |
地址: | 洛阳市老城区经八路与状元红路交叉口古都集团323房间 |
老城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有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规定,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指导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洛阳市老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洛阳市老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洛阳市老城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于洛阳市老城区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洛阳市老城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洛阳市老城区医疗保障局,洛阳市老城区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单位领导 局 长:魏彦武 负责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赵红涛 分管综合业务股。 副局长:吕玉洁 分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