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尉氏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
电话: | 0371-27961762 |
地址: | 尉氏县文化路西段69号 |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拟定全县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事业。
(三)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统筹管理使用本部门的教育经费,负责教育附加的管理使用。
(四)统筹规划指导各类教育事业,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及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负责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制订全县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八)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九)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任免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系统内的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审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及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指导幼儿园教育、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订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四)指导各乡镇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五)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体育竞赛,举办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制订全县体育竞赛规章制度和计划。
(十六)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县业余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体育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和布局。
(十八)指导体育科研,发展体育教育。
(十九)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十)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及审批。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尉氏县教育体育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息中心、安全办牌子)。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综合协调机关主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长办公会议及局属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办、查办;负责学校和机关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保卫和机关后勤事务及其他有关工作;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维护教职工权益。负责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股(挂老干部股、教师教育培训中心、档案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部门的奖惩、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与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制订全县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的工作计划和规划,综合管理基础教育的师资培训及教育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指导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人事、基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挂审计股、基建办牌子)。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布局、结构调整;制订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县级教育体育基本建设项目、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参与拟定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体育经费的相关政策;编制直属单位教育体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家资产,负责教育费附加的管理使用,管理国内外教育体育贷款及赠援款。拟定直属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情况统计和教育体育信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挂学前教育办公室、民办教育办公室、职业与成人教育股牌子)。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推动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巩固和提高,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升教育水平;负责实施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方案,指导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的配备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审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的发展,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工作;拟定全县性业余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拟定体育后备人才培训的有关政策。负责县运动会和全县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卫生、艺术工作;指导全县业余体校工作;管理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贯彻执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师资培训及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及德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生资格的审查,审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成人教育机构。
(五)督导室(挂文明办、工会牌子)。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督导方面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各乡镇学校的教育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方案并负责实施;会同有关股室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负责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工会工作。
(六)党组办公室(挂妇工委、团工委牌子)。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宣传统战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妇联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工作。
(七)法制股(挂信访办、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开展学法用法、法制宣传、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年审工作;负责高危体育项目(游泳、攀岩)审批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