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祥符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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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371-26681091 |
地址: | 开封市祥符区县府西街264号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汴办文〔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开封市祥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开封市祥符区中医药管理局、开封市祥符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祥符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持续深化行政服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第四条 开封市祥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贯彻落实办法;组织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动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区推动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落实,提出医疗卫生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权限发布有关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等。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政策和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相关工作。
(七)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配套完善区级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应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五条 开封市祥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规划财务审计股。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卫生健康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产、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区直卫生健康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挂政策法规股、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股牌子)。负责组织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负责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主持重大行政处罚和卫生、计划生育许可事项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的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公共营养规划,管理营养性疾病防治工作;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应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承担区艾滋病防治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医政药政股。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负责制定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制定医务人员执业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新技术准入审核、审批;负责并组织实施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监督管理;指导医院药事管理、临床护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督、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建立院前急救机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健工作政策,指导开展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重点保健对象的健康体检、健康教育、重大会诊和抢救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负责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教育工作。
(七)中医药和老龄健康股。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落实相关工作标准;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等工作,负责并规划指导治未病、重大疾病的中西医协同、康复、重点专科、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承担开封市祥符区中医药管理局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爱国卫生运动管理股(挂基层卫生股牌子)。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
(九)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