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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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电话: | 0377—65033556 |
地址: | 南阳市新野县汉城路东段 邮政编码:473500 |
新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措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措施;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办法。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