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登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冬季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夏季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
电话: | 0371-62872061 |
地址: | 登封市崇高路124号 邮政编码:452470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全市教育工作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2.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本系统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
4.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乡(镇、办)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负责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武术特色教育、社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它文化教育类等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教育附加费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资助资金的使用;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援助和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负责教育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7.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奖惩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职业学校、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办法,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9.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科研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团的资格审核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