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中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371—66222023 |
地址: | 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 邮编:450000 |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的研究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安全技术产品的鉴定和推广。
(十一)负责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法制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