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任务,对全区政法信访、安全生产、劳监仲裁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拟定有关措施、办法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政法信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全区政法信访工作;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查办信访案件;
(四)协助省、市信访局处理开发区群众进京、赴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区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参与处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五)负责全区政法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的考核,负责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年度责任目标中有关政法信访工作的考核;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入统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劳监仲裁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授权组成仲裁庭,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当事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
(八)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