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0)5685228 |
地址: | 邯郸市武安市中兴路武安广场西北侧约40米 |
根据武办机改字〔2019〕2号《中共武安市“两办”关于印发武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方面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并考核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参与拟订企业中军队专业干部解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市级国防动员、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 移交安置与拥军优抚科。按照上级政策法规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符合条件消防员档案接收、审査、移交;负责拟订中央、省直、邯郸市直驻武单位和乡镇、市直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的计划并组实施,承担乡镇、市直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军队移交本市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安置经费分配方案,规划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和车辆配置,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工作;检查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工作。
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落实全市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发、更换工作。承担全市烈士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工作。
下属单位:
1.武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导全市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
2.武安市军队退休离休干部修养所:为军休干部服务,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3.武安市光荣院:集中供养孤老烈属、退伍红军、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等。
4.武安市烈士陵园:褒扬先烈、教育后人而修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