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
机构信息
地区: 饶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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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08:30-12:00 13:30(夏季14:30)-17:30
电话: 0318-7360878
地址: 饶阳县人民西路105号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役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拟订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转变职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优抚安置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衡水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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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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