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盐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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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7-6092166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港城花园西门(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
根据《盐山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盐山县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工作部门已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县政府公布承接、取消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五)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联合审批服务工作。
(六)负责投资建设、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场准入、农林水务、文教体卫、质量监督、食品安全、市场服务、经贸商务、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专家库的组建及评审等组织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负责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并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县并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八)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指导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九)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建设全县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负责对进驻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乡(镇)审批服务业务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模式。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