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教育局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沧办字〔2015〕26号)和《肃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设置通知》(肃政字〔201...
机构信息
地区: 肃宁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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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7-5021246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石坊路171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沧办字〔201526号)和《肃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设置通知》(肃政字〔201544号),设立肃宁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教育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研究、指导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监督落实教育政策,统筹安排教育经费,规划指导学校建设。

(四)巩固普及成果,扫除青壮年文盲,代政府行使并对学校德、智、体、美、劳教育进行检查、督导和指导的职能。

(五)管理和指导基础教育、普通中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加强学校管理、学籍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六)执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推动师范类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制度改革。

(七)统筹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培养提高工作。搞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提高培训和研究生班培训、负责教育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八)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教育干部考查、任免报批、岗位目标考核,以及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九)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收集及整理报送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德育教育、卫生、美育和国防教育。

(十一)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管理和学生管理,搞好普法、公民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

(十二)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县域内民办小学和幼儿园的设立审批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肃宁县教育局机关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两个行政科室。另外有机关事务管理所、招生办、成人教育办、教育工会、督导室五个事业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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