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徐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2-8696319 |
地址: | 保定市徐水区政通路9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
(三)搜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
(四)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重大案件。
(五)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危爆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公安局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做好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收押场所及监视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民警教育训练等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公安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警卫队伍建设。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被装的管理工作,做好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县武装警察队伍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