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滦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5-4473087 |
地址: | 唐山市滦南县马城镇政府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综 合协调、文电运转、上报下达、政务值班、公务接待、会务组织、信息反馈、档案管理、保密机要、后勤保障、行政事务等日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法制审核,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管理本级政府的经费及开支项目,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编制执行镇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按照财政、会计法规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党建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务和党务公开工作;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方针政策,集中反映社情民意,全力维护群众权益等工作;负责本辖区人才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老干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按权限负责本辖区基层政权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按权限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镇、村两级干部的考核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级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发展改革、社会事务、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消防、防汛抗洪、抗旱、护林防火、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根据本镇经济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企业管理、项目建设、内外贸易和市场主体培育等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文教体育、人口计生、卫生健康、民政社保等领域的行政管理工作;领导本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辖区统筹城乡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村镇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和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国土资源保护和监管、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土绿化、林木保护等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按照《滦南县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法承担本辖区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执法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各执法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依托综治平台,整合各类网格和端口资源,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负责信息受理、工单派发、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和处置上报等工作。协调、指导推动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收集网络信息,开展属地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开展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属地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志愿服务、网络文明建设;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承担民间纠纷调解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负责养犬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执法机关及时处理养犬工作中的问题;负责社区矫正有关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以及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按照《滦南县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滦南县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承担本辖区相关审批和服务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推动业务流程标准化,业务受理全科化,办理结果便民化;建立完善村镇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引导、协办代办等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各项培训工作;负责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信息发布、操作指南展示和政策法规内容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时政宣传、文体娱乐、报刊阅读、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旅游和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群众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特色农业产业;负责文物宣传保护工作;受上级文化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农村及农林水牧渔等涉农服务职责,负责农业、林果、水产、畜牧、农机、新能源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基地建设;负责测土配方施肥,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负责农村沼气及沼气综合利用的质量管理、技术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林业发展规划、造林施工、林业资源保护、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搞好林业技术服务;负责本辖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改善等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灌排水与供水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抗旱节水政策的宣传和技术的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扶贫开发有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管理农业承包合同,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落实“双代管”制度;负责“一事一议”等相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等涉农补贴发放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民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等补贴发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收集录入本辖区退役军人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建立精准帮扶责任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保障和帮扶解困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