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滦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5-4125333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 |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全局性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息、保密、档案管理、政务督办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会务、接待、信访、安全、考勤、督查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考核考评、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履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相关职责。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相关行政审批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综合性文件起草、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征求意见的回复。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全县“放管服”改革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组织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城、关健环节的重大政策实施;指导各相关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落实改革措施;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的管理维护,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工作,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施普法和依法行政、承办法治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受理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负责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三)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承接、取消调整的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业务指导;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全县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推进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拟定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对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效能进行监督,牵头组织综合考评;负责疏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电子监察,督查并通报违规行为。负责办件统计工作;负责审批结果信息推送。
(四)政务数据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体系建设。
(五)投资项目科。在权限范围内,研究制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联合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价格备案;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审批;人防工程利用、人防工程及人防设备设施拆除、报废、改造、迁移许可;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验或组织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六)企业设立科。负责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变更(含企业申请增补、换发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有关事项备案;内资企业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广告发布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验或组织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七)安监城交科。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批准;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证核发;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进驳作业审批;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证明颁发、变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验或组织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八)涉农事务科。负责取水许可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灌排影响意见书(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含执业兽医注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审核上报;渔港水域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审批;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初次检验);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木材运输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养殖场(小区)备案;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农药经营许可。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验或组织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
(九)社会事务科。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校车使用许可;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举办全县性学生竞赛活动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冠名“河北”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初审);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含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初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初审);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有线广播电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医师执业注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再生育审批;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护士变更注册。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含地方性宗教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核审批备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殡葬特需服务项目收费备案;民办教育收费备案;物业服务收费备案;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验或组织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