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丰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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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至12时,下午:13:30至17:30,夏季:上午8:30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
电话: | 0315-8285716 0315-8285760 |
地址: | 唐山市丰南区正苑大街9号行政中心10楼 |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相关工矿(含煤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地方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监督相关规程和标准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值系建设,建文完善事故灾准和自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綜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資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相关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擒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测预警、震害防御和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震后救援和震后重建等工作
九)组织协凋道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提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及以下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救援装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管理直属执法机构对分管区域内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十八)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