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区分局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人事任免、信息化和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开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话: 0315-5068002
地址: 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20号
详细介绍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人事任免、信息化和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财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审计、车辆、工资等工作。

      (三)综合一科

      主要职责: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应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工作。

     (四) 综合二科  

     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组织实施污染责任保险等工作。

    (五) 水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水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 土壤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创建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对外合作等工作。

     (七)大气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移动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气回收相关事项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开平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辖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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