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建、组织、宣传、统战、民宗、武装、人事、人大、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
3、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
负责安全生产、信访、民调、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未成年人保护、各类政府热线交办事项、基层网格化管理、信息化网络管理、指挥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双代、防火、河长制、散乱污、国土、环保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6、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行政审批、就业服务、计生、救助、残疾人保障、负责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7、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水土保持、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等工作。
9、纪委(监察办公室)
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镇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