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医疗保障局
(一)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
机构信息
地区: 赞皇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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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1月-5月、9月-12月)下午2:30-5:30(6月-8月)
电话: 0311-84222189
地址: 石家庄市赞皇县槐河东路168号
详细介绍
(一)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药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ー)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建设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服务工作。
拟定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财务报告,负责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

(二)医疗保障科

组织起草医疗保障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制定慢性病、特殊病等病种和特殊规定药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全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按照职责
权限,制定和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拟订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疗保障中心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和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等人员参保管理。
3.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和报销。
4.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金管理。
5.负责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6.负责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报销。
7.负责慢性病、特殊病、特药、外购药等的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
9.负责贫困人口、低保、五保和丧失劳动能力一二级残疾人的参保资助工作。
10.负责贫困人口提高待遇保障工作。
11.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审核、上报工作。
13.负责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田贵玉: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
王月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办公室、基金财务、药品采购、新增定点、医价管理等工作。
郭考辰:工会主席、局办公室主任、医疗保障中心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医保扶贫、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和医疗保障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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