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统计局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法律...
机构信息
地区: 行唐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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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秋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 0311—82981832
地址: 石家庄市行唐县玉城西大街7号(县政府院内)
详细介绍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三)贯彻执行河北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统一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县资产负债表;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査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ロ、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ロ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城镇化发展、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经济)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依法审批管理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一)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工作,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组织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指导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企业的统计业务工作、指导名录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

(十三)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住户收支调查,包括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等调查。负责住户调查员的培训督导工作。负责县辖区内住户调查基础工作建设和数据评估、报表审核及上报,负责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统计局、省市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标准化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组织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统计分析报告,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组织编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综合性统计资料,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组织统计分析、经济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城市基本情况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宣传、经济形势新闻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组织统计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经济类统计舆情反馈;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统一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文化、民营等派生产业增加值;负责三新经济统计核算;负责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县资产负债表;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县、乡镇、村等区域社会经济统计,农业产业化统计监测、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监测等统计调查任务;承担农村社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交易市场、连锁经营、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有关调查;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旅游、外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抽样调查和工资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和提供人口、就业、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R&D资源清查、企业研发、创新调查、三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开展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物流统计与核算、运输邮电软件业调查、三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境外专家来大陆工作、电子商务、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等有关统计调查工作;开展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组织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二)执法监督科

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

(三)工业能源科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开展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效果、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营活动、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效益等统计数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法人和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流通、库存情况、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负责开展主要能耗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环境的统计监测;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普查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普查任务;起草有关文件;负责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承担全县普查、抽样调查数据的处理与传输工作;搞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和研究;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负责贯彻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资料;开展农村社会经济进行情况分析研究,向本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负责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组织指导。

(三)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消费价格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等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方案;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开展对城市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向本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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