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行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秋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311—82690110 |
地址: | 石家庄市行唐县玉城西大街133号 |
行唐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现有干部职工75名,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农业股、会计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政府采购办8个股室。下辖14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开发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参与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管理县政府国外债务。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监督指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处置车辆。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评审管理。
(十一)负责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规划,负责落实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村内街道硬化亮化、小型水利设施修建、人畜饮水工程修建、公共环卫设施购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三)负责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和年终决算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二)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编全县年度预算。承担县级预算批复工作、政府预算公开工作和指导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拟订县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落实上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各项政策。办理县与省、市财政结算事项。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县级部门、乡镇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
(三)国库股
负责全县预算执行,组织调度财政收入,开展财政收入分析、预测;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预测,牵头调度预算支出进度。组织拟定全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做好总会计及财政专户核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财政总决算和汇总部门决算,承担政府决算公开及组织批复部门决算并公开工作。
(四)农业股
承担县级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畜牧、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五)会计股
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
承担县级行政、政法、群团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股
承担县级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县属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八)政府采购办公室
负责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办法,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工程的项目,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负责审核批准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监督管理政府采购专家。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拟定全县政府债务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执行国家外债有关政策,按时偿还本息;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治税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起草辖区内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制定综合治税年度工作要求及具体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内税源调查工作;负责各乡镇及涉税部门综合治税工作的督导;负责综合治税涉税单位信息的统计、对比、分析、应用,供县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决策参考;负责辖区内税收增减变化的监测、预警工作,对税收发展形势进行科学研判,提出加强管理措施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企业相关情况,分析、测算税务部门及乡镇税收计划。
(三)社保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财政票据领购服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汇总入库工作;负责配合做好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资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方案,落实各类津贴补贴政策,负责日常工资发放及各项社保缴费、遗属补助、抚恤金等资金的拨付工作;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收入(收益)的收缴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信息系统,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变化提供服务;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指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绩效中心
主要职责:为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意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发展改革、供销、应急、住建、城管、开发区等部门的预算编制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相关工作;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管理、检查、问效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进行考察、评审,对主管部门编制的基建、城建等建设及维修投资类项目建议书的合理性、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作为编制项目预算的依据之一;负责对全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决算进行审查;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款结算、竣工决算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评审结论;评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批准项目年度预算、批复工程决算、拨款、固定资产移交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依据之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资源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汇总,上缴、计提工作,参与安排部分占地补偿资金;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预算编制及执行相关工作;负责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行唐县分局相关资金的拨付;负责保障性安居项目部分资金的筹集和拨付;负责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相关工作。
(十一)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内设综改一科、综改二科、乡财中心、金融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全县农村综合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落实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建议,拟订改革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改革试点工作,调查研究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和措施;研究拟订财政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制度;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和政策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农村综合政策解释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乡财中心负责乡镇财政收支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和绩效管理工作;乡镇预算的编制、调整事宜;乡镇决算、总决算的编制;督促乡镇预决算公开工作。金融中心负责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的部门预算及预算执行相关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普惠金融发展、创业担保贴息等财政金融资金服务工作;国有金融资本相关工作。
(十二)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国库财政集中支付预算执行;负责农口、教育、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支付;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政内网、外网、专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和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设计和建设规范的财政业务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消耗材料、通用软件等)的配置和维护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财政项目库建设和维护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做好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等事项;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