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
机构信息
地区: 无极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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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9月1日—次年5月31日) ;2:30—5:30(6月1日—8月31日)
电话: 0311-85571319
地址: 石家庄市无极县建设东路12号
详细介绍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县政府机关国内政务接待工作;保障县政府领导外出考察参观工作。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七)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九)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十四)研究分析全县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协调金融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十五)负责联系中央金融驻无极监管部门和驻无极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
(十六)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十七)拟订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推进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十八)负责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制定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牵头全县直接融资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配合做好风险处置工作;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民间融资等新型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审核工作。
(二十)依照权限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合并、分立以及各类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二十一)组织协调防范和处置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牵头做好全县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等工作;负责全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的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金融稳定工作。
(二十二)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以及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十四)贯彻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人民防空政府规章草案。
(二十五)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信息化等规划并督导落实;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
(二十六)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落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组织县直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
(二十七)负责制定县人民防空指挥部服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和管理,拟订县级防空计划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二十八)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
(二十九)制订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训练演练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三十)负责编制本级人民防空预、决算,组织开展本级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负责本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三十一)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三十二)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袭警报发放、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完成县人防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十三)指导各乡(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和防空计划方案,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空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做好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三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三十五)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三十六)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负责我县与港澳的交往。
(三十七)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
(三十八)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
(三十九)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四十)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统筹管理我县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县的涉外事务。
(四十一)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四十二)统筹协调全县友好城市工作,指导无极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四十三)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县政府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四十四)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讲话。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与组织协调工作。
(四十五)组织协调县政府参事选聘工作,为参事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组织县政府参事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负责县政府决策咨询顾问的服务、协调、保障等日常工作。
(四十六)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十七)组织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四十八)对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研判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四十九)负责县委、县政府系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研究拟订县委、县政府系统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县委、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五十)负责研究县委、县政府系统机关事务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县委、县政府系统机关后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十一)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统一管理,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用房基建项目立项、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制定建设规划并集中管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住宅和职工经济适用住房;负责对县委、县政府机关住房、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审批直接管理的机关房屋修缮项目,监管修缮工程;负责县直党政群机关(与党政群机关一起办公且无独立房产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改造、处置利用、物业等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县直党政群机关(与党政群机关一起办公且无独立房产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五十二)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机关的警戒和消防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通信管理和保障工作。
(五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制定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有关配备等;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五十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十五)指导和协调机关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事务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等工作。
(五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一股

协助县政府主要领导联系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县长综合性讲话和政府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或组织撰写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和综合全县重要情况;负责县政府常务会、党组会、县长办公会的准备、会务、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纪要的审修、把关、制发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把关、核发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反馈、登记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工作;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向省办、市办报送信息。

(二)综合二股

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应急管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统计、地方金融监管、审计、保险、体改、皮革后整饰产业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各类文稿的起草、审修工作;负责上级及分管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反馈、登记工作;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向省办、市办报送信息。

(三)综合三股

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农业农村、水利、民政、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各类文稿的起草、审修工作;负责上级及分管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反馈、登记工作;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向省办、市办报送信息。

(四)综合四股

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各类文稿的起草、审修工作;负责上级及分管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反馈、登记工作;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向省办、市办报送信息。

(五)综合五股

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退役军人、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各类文稿的起草、审修工作;负责上级及分管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反馈、登记工作;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向省办、市办报送信息。

(六)综合六股

协助分管领导联系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供电、商务、气象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各类文稿的起草、审修工作;负责上级及分管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反馈、登记工作;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向省办、市办报送信息。

(七)综合七股

协助分管领导联系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各类文稿的起草、审修工作;负责上级及分管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反馈、登记工作;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向省办、市办报送信息。

(八)提案公开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办理县及上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立案审查、交办、督办、答复、走访和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参与县政府领导与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话活动联络服务工作。

(九)信息股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文件的分送、传阅、保管、归档、立卷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保密、密件传递、机要通信收发、机要文件交换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清退、销毁工作;负责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各项事宜;负责信息的统筹、汇总、上报。

(十)行政股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的办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信管理和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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