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正定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311—88019234 传真号码:0311—88022650 |
地址: | 正定县正定镇恒山西路85号正定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及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旅游发展科
贯彻执行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县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三、文化科
贯彻执行文化公共服务、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全县群众文化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乡镇文化站及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县公共数字文化工作。
四、广电体育科
贯彻落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宣传管理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和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五、文物科
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认定、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以及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论证、实施和经费协调工作;申报和推荐县级、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管理,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场科
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文物安全、消防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消防保卫督察。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执法工作。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领导信息
王鹏:主持党政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