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教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落实与统筹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
(四)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落实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