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乐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
电话: | 0311-88582079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乐市107国道东100米; 邮政编码:050700 |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牌子)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人才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3、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牌子)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乡村规划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1、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2、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服务站、财政所牌子)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彭家庄回族乡纪委(监察办公室)
负责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乡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全乡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